8月7日,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在省检察官学院举行。当天,省检察院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的相关情况。
继2021年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之后,今年初,省检察院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新一轮“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持续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扛起“安商”检察责任,打造“护商”检察样本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省检察院党组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强化协同联动。
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利用虚假诉讼诈骗、逃避债务等问题,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出台《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办理虚假诉讼案件52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3件等。全省三级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15件,让涉案企业放下包袱、放手发展。荆州市检察院、黄冈市检察院、鄂州市检察院携手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的相关案例入选全国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
坚持高效行动。全省检察机关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持续加大对强揽工程、收取“保护费”、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犯罪,以及针对市场主体财物实施的盗窃、诈骗和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勒索、非法拘禁等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犯罪的惩治力度,最大限度增强市场主体安全感。积极争取省营商办支持,以更高标准推进改革创新,全省检察机关有8个事项、65家单位被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工作。
打造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湖北检察样本。自2021年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643件。其中,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25件。加强制度建设,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会签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涉案小微企业合规案件直接考察工作指引(试行)》及《湖北省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案件飞行监管(巡回检查)办法(试行)》;与省法院召开党组联席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指导意见》等。
健全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受理机制。全省三级检察院不断健全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统一标注、快速流转涉市场主体案件7000余件。
完善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今年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已对2893件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督促机制更好落实。
落实涉市场主体关键从业人员批捕、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院共向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涉营商批捕、起诉案件58件。
完善服务对接机制。全省三级检察院积极走访联系企业,院领导带头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1766件。丰富法治供给方式,把检察听证作为“法治公开课”,对1216件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彰显“稳商”检察担当,传递“暖商”检察温度
8个小专项活动一体推进,彰显“稳商”检察担当,传递“暖商”检察温度。
开展涉市场主体认罪认罚从宽专项活动。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做好案件的系统分析工作,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7件,促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等。
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专项活动。监督立案188件、撤案114件,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侦查活动监督485件次。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4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召开“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和10件典型案事例。
开展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和侦查职能,依法促进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专项活动。
开展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69件,涉案金额3.7亿余元。
开展“促进行政监管规范化 高效服务市场主体”专项活动。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案件586件,督促依法行使审判权、行政权,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实质性化解相关行政争议105件,努力减轻市场主体诉累。
开展“助推流域治理 护航绿色发展”公益检察专项活动。立办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案件1973件,做到既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
开展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引入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等方式,强化释法说理,促进涉市场主体矛盾实质性化解397件。
(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段军霞 朱晓华 实习生 雷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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