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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公司于 2021年 1月 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8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371.185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为 9.16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8,887.00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37.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149.69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截至 2021年 1月 25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后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 278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并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及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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